发文标题: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市级机构改革国有资产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财会[2018]278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8-12-17
实施时间: 2018-12-17
法规类型: 国有资产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阅读人次: 517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市级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党发〔2018〕32号),根据《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天津市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津党办发〔2018〕34号)部署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就做好市级机构改革中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责任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保障政权运转以及提供公共服务的物质基础,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依法依规管理处置机构变动部门和单位的国有资产是全市机构改革工作的重要内容。机构改革......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