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机构绩效评价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金办字[2018]134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财政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8-10-22
实施时间: 2018-11-14
失效时间: 2020-11-13
法规类型: 证券其他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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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金融办、财政局,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财政局:
  为促进我省私募股权投资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按照《关于印发山东省金融创新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金〔2018〕55号)有关规定,我们研究制定了《山东省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机构绩效评价奖励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
  山东省财政厅
  2018年10月22日
  山东省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机构
  绩效评价奖励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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