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的若干意见
发文文号: 鲁政发[2018]30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8-12-16
实施时间: 2018-12-16
法规类型: 劳动就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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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就业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稳定和扩大就业工作,按照《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18]39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意见。
  一、支持企业稳定就业
  1.降低企业社会保险费和进出口企业成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继续按18%执行。对用人单位和职工失业保险缴费比例总和从3%阶段性降至1%的现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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