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对原产于台湾地区、马来西亚和美国的进口正丁醇反倾销调查最终裁定的公告
发文文号: 商务部公告2018年第100号
发文部门: 商务部
发文时间: 2018-12-28
实施时间: 2018-12-29
法规类型: 反倾销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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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以下称《反倾销条例》)的规定,2017年12月29日,商务部(以下称调查机关)发布2017年第83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台湾地区、马来西亚和美国的进口正丁醇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调查机关对被调查产品是否存在倾销和倾销幅度、被调查产品是否对中国大陆产业造成损害及损害程度以及倾销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了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和《反倾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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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对原产于台湾地区、马来西亚和美国的进口正丁醇反倾销调查的最终裁定.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