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北京市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及资金存放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财国库[2018]2902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
发文时间: 2018-12-27
实施时间: 2018-12-27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948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市属各部门预算单位,各区财政局,开发区财政局,辖区内各已开办人民币单位结算账户业务的银行:
  为进一步加强北京市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和资金存放管理,依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7〕76号)等有关规定,制定了《北京市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及资金存放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北京市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及资金存放管理办法
  北京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
  2018年12月27日
  (联系人:鲍超楠;联系电话:55592023)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附件1:评分指标体系与评分方法.docx    
附件2:定期存款银行评分指标.docx    
附件3:北京市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开立申请表.docx    
附件4:北京市市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变更(撤销)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