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财政部驻浙江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浙江省财政厅关于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5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浙江省财政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8-12-20
实施时间: 2019-1-1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其他税费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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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的重要决策部署,为确保我省非税收入征管工作平稳有序开展,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自2019年1月1日起,财政部驻浙江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以下简称“专员办”)八项非税收入和我省省立两项非税收入统一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其中专员办八项非税收入由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负责征收;省立两项非税收入由当地税务部门负责征收。具体征收项目如下:
  一、专员办八项非税收入
  (一)核电站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
  (二)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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