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关于5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财预[2018]242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8-11-15
实施时间: 2019-1-1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其他税费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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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相关市、县(市、区)财政局、国资委,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相关市、县(市、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广西钦州保税港区税务局、各相关派出机构,人民银行广西区各相关市中心支行、各相关县(市、区)支行: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管理,发挥税务部门税费统征优势,确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国库,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现就柳州、桂林、钦州、百色、崇左等5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划转征收时间
  自2019年1月1日起,柳州市、桂林市、钦州市、百色市、崇左市及下辖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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