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1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8-11-30
实施时间: 2019-1-1
法规类型: 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 房产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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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简化办税流程,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现就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19年1月1日起,纳税人除申请办理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事项外,享受其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优惠政策,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
  “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是指:纳税人应当根据生产经营情况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规定的条件,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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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的政策解读.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