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广东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 关于发布《广东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收暂行办法》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9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其他地方机构 广东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8-12-29
实施时间: 2019-1-1
失效时间: 2023-12-31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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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工作的规定,做好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征收,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广东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制定了《广东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收暂行办法》,现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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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 广东省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实收月报表.doc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等部门关于修订《广东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收暂行办法》的公告
发文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6号
发文部门: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2023-12-20
实施时间:202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