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开展2018年度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工信厅联原函[2018]423号
发文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8-12-26
实施时间: 2018-12-26
法规类型: 财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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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有关中央企业:
  按照《关于开展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原[2017]222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进一步组织做好2018年度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生产《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7年版)》内新材料产品,且于2017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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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2018年度新材料首批次保费补贴资金有关材料要求.docx    
2.2018年度重点新材料首批次保险补偿申请材料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