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逾期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8-12-29
实施时间: 2019-1-16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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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尊敬的扣缴义务人:
  为确保个人所得税新税制全面如期实施,现就规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2019年1月16日起,我市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仅受理正常属期的个人所得税申报以及往期申报表的更正申报。扣缴单位逾期未办理扣缴申报的,按税法有关规定,应到税务机关接受逾期申报处理并办理补充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2018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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