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局系统综合业务用房建设标准的规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 国税发[1999]88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1999-5-13
实施时间: 1999-5-13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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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局系统综合业务用房建设标准的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并及时反馈执行中的有关问题和情况。

附:国家税务局系统综合业务用房建设标准的规定(试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通知的精神,有效控制国家税务局系统(以下简称国税局系统)基本建设投资规模,规范国税局系统综合业务用房建设,特制定《国家税务局系统综合业务用房建设标准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省级、地(市)级国家税务局新建的综合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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