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8年版]》的通告
发文文号: 工信部原[2018]262号
发文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文时间: 2018-12-26
实施时间: 2018-12-26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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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做好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试点工作,现发布《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8年版)》,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施行。《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7年版)》(工信部原[2017]168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8年版)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8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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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8年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