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局系统基本建设项目审批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国税发[1999]89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1999-5-13
实施时间: 1999-5-13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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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局系统基本建设项目审批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望及时反馈。

附:国家税务局系统基本建设项目审批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基本建设项目立项前的审批制度,使国家税务局系统(以下简称国税局系统)的基本建设项目做到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根据国家基本建设管理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基本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基建项目),是指国税局系统新建、改建、扩建、购建的综合业务用房、培训中心及其旧楼装修项目,与其他部门合建的项目也按本办法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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