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国家税务局系统行政性收费缴库和会统核算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国税发[2001]58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01-6-5
实施时间: 2001-6-5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311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国家税务局系统行政性收费纳入预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47号)的要求,现将国家税务局系统税务登记证费和发票工本费(以下简称“两费”)收入的有关缴库和会计统计核算具体事项明确如下:
  一、关于“两费”的缴库
  (一)采用缴款书转帐缴纳“两费”的,由纳税人或税务机关填开税收通用缴款书缴库,缴款书第一联作为纳税人缴纳“两费”的凭证。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