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去产能和调结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财税[2018]68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上海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8-12-11
实施时间: 2018-12-11
法规类型: 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阅读人次: 277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财政局、税务局,市财政监督局,各税务分局,各税务稽查局:
  现将《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去产能和调结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7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意见一并执行。
  本市按照去产能和调结构政策要求停产停业、关闭的企业名单,由市产业结构调整协调推进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产业结构调整办,设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