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总局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转发《财政部税务总局生态环境部关于明确环境保护税应税污染物适用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豫财税政[2018]92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河南省财政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8-12-7
实施时间: 2018-12-7
法规类型: 环境保护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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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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