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2003年税收会计统计报表制度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国税函[2002]928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02-11-1
实施时间: 2002-11-1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98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为了充分发挥税收会统报表的职能作用,更好地加强税收税源分析工作,总局根据新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2003年政府预算收支科目》以及税收工作的实际需要,在确保指标及指标体系相对稳定的基础上,对2003年税收会计、统计报表制度进行了修订,现下发各地,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统报表编报时间
  2003年各类税收会统月报表的编报时间为月后6日;年报表的编报时间为年后20日。考虑2003年报表修订变化较大,且编报1月份报表起各地将使用新的报表软件,故将2003年1月份会统报表的上报时间推延到2月25日。
  二、会统报表种类、项目及有关口径调整
  (一)2......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