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进口智利鲜食水果途经第三国转运输华的海空联运检疫要求的公告
发文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204号
发文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 2018-12-17
实施时间: 2018-12-17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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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智利共和国农业部关于智利鲜食水果途经第三国转运输华的海空联运要求》,现将《进口智利鲜食水果途经第三国转运输华的海空联运检疫要求》予以公布,符合上述要求的鲜食水果允许进口。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进口智利鲜食水果途经第三国转运输华的海空联运检疫要求
  海关总署
  2018年12月17日
  附件
  进口智利鲜食水果途经第三国转运输华的海空联运检疫要求
  一、检疫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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