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温州市财政局温州市地方税务局温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温州市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温财社[2017]502号
发文部门: 温州市财政局 温州市地方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7-8-15
实施时间: 2017-7-1
法规类型: 其他税费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温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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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财政局、残联,市地税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地方税务局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社[2017]26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残保金)的征收管理,结合市区实际,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缴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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