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奖励通过注册会计师考试的执业机构员工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会协[2018]179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18-12-19
实施时间: 2018-12-19
法规类型: 行业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574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为贯彻落实《中共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委员会关于加强行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京会协党[2018]48号),加大行业人才培养力度,鼓励广大从业人员积极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我会决定对2017年通过注册会计师考试的执业机构员工进行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条件
  奖励人员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北京地区参加2017年注册......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1.奖励人员名单.xls    
2.事务所奖励发放相关银行信息确认表.xls    
3.注册会计师奖励领取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