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8-12-18
实施时间: 2018-12-18
法规类型: 其他行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阅读人次: 589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为推进全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提升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综合素质,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结合浙江省实际,经商省人力社保厅研究起草了《浙江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等形式反馈至浙江省财政厅。
  联系人:朱卫品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0571-87058442
  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邮编:3......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