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关于明确纳入省局监控的重点企业财务数据报送流程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5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8-12-3
实施时间: 2019-1-1
失效时间: 2020-6-30
法规类型: 纳税申报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西
阅读人次: 1281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为建立和完善全省税务系统重点税源监控体系,进一步提高数据采集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就纳入省局监控的重点企业财务数据报送流......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关于变更省局监控重点企业财务数据报送流程的公告
发文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8号
发文部门: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2020-5-29
实施时间:202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