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意见
发文文号: 吉政发[2018]30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8-12-6
实施时间: 2019-1-1
法规类型: 薪酬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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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为建立健全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相挂钩的工资决定机制,加强对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充分调动国有企业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增强国有企业活力,提升国有企业效率,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国发[2018]16号)和国家收入分配有关政策,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改革原则
  ——坚持建立现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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