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发布《福建省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使用规定[试行]》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4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8-11-29
实施时间: 2019-1-1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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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加强二手车增值税征收管理,规范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使用行为,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制定了《福建省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使用规定(试行)》,现予以发布,本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2018年11月29日
  福建省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使用规定(试行)
  第一条  为加强二手车增值税征收管理,规范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以下简称“二手车发票”)使用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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