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级国有资产报告编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温政办[2018]124号
发文部门: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时间: 2018-11-23
实施时间: 2018-11-23
法规类型: 日常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温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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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温州市委关于建立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温委发[2018]54号)精神,做好我市国有资产报告部署、编制、报送等各项工作,现就做好市级国有资产报告编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告方式
  国有资产年度报告采取综合报告和专项报告相结合的方式。在每届市人大常委会任期内,每年提交全口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同时就企业(含金融、文化企业,下同)国有资产专项报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专项报告和自然资源国有资产专项报告中确定一个作口头报告;届末年度要提交综合报告并作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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