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五条措施的通知
发文文号: 榕政综[2018]372号
发文部门: 福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8-11-2
实施时间: 2018-11-2
失效时间: 2021-11-1
法规类型: 行业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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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市属各高等院校,自贸区福州片区管委会:
  《关于促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五条措施》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福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2日
  关于促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五条措施
  为加快推动我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下简称软件产业)发展,做大做强我市“中国软件特色名城”品牌,更好地发挥财政性资金的引导和支持力度,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国内影响力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以下简称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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