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政办发[2018]68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8-11-2
实施时间: 2018-11-2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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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18年11月10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对国务院确定的第一批106项涉企(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行政审批事项分别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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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第一批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具体事项清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