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个人转让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税[2018]137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8-11-30
实施时间: 2018-11-1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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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为促进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新三板)长期稳定发展,现就个人转让新三板挂牌公司股票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自2018年11月1日(含)起,对个人转让新三板挂牌公司非原始股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本通知所称非原始股是指个人在新三板挂牌公司挂牌后取得的股票,以及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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