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确认第八批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集团]技术中心以及撤销和调整25家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
发文文号: 2001年第37号
发文部门: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1-12-30
实施时间: 2001-12-30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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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确认第八批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集团)技术中心以及撤销和调整25家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文号 二00一年第37号 发文单位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01-12-30  根据国家经贸委、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印发<鼓励和支持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建立技术中心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经贸[1993]261号),经审定,确认北京邮电通信设备厂等30个企业的技术中心作为第八批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集团)技术中心。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集团)技术中心要按国家经贸委、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国经贸[1993]465号文件规定的程序及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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