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报告统一编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中评协[2018]44号
发文部门: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发文时间: 2018-11-30
实施时间: 2018-11-30
失效时间: 2021-12-31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法规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593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有关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进一步规范资产评估报告管理,更好地维护委托人和资产评估机构的合法权益,提升资产评估行业社会公信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章程》等规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制定了《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报告统一编码管理暂行办法》,本办法已于2018年10月10日经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第五届常务理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
  为稳步推进资产评估报告统一编码工作,本办法将在部分地区先期试点后,适时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施行,具体时间另行......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附件: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报告统一编码管理暂行办法.pdf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印发《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业务报备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中评协[2021]30号
发文部门: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发文时间:2021-12-23
实施时间:202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