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进一步做好“僵尸企业”及去产能企业债务处置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改财金[2018]1756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土资源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8-11-23
实施时间: 2018-11-23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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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稳妥处置“僵尸企业”和去产能企业债务,加快“僵尸企业”出清,有效防范化解企业债务风险,助推经济提质增效,经国务院同意,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处置原则
  (一)坚持市场化法治化。相关市场主体依据市场化法治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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