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政办[2018]45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8-10-29
实施时间: 2018-1-1
法规类型: 劳动报酬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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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安徽省最低工资规定》(省政府令第272号),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省政府决定,自2018年11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全省各地最低工资标准表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0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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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全省各地最低工资标准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