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发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5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8-8-13
实施时间: 2018-8-13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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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为保障我省征管体制改革后发票管理工作的顺利衔接,现就我省发票管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发票使用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票使用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行为,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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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发票监制章印模.doc    
2.代开发票专用章式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