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支持外贸稳定发展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税发[2018]99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8-11-7
实施时间: 2018-11-7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阅读人次: 221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各市税务局,江北、江南产业集中区税务局: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以下简称“税务总局”)加快出口退税进度的工作要求及省委、省政府“稳外贸”的工作部署,积极支持我省外贸稳定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提高退税率政策
  (一)加大新政宣传力度。对国家新出台的提高出口退税率等政策,应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加强宣传,并组建出口企业微信群,指定专人负责微信群的运维管理,有针对性地开展政策辅导,及时解答企业相关问题,确保所有出口企业知悉相关政策。<......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