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普通发票换版有关事项的通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8-11-29
实施时间: 2019-1-1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阅读人次: 702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为确保重庆市税务机构改革后发票管理工作平稳有序运行,按照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启用新版普通发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新版普通发票的变更内容
  新版普通发票的变更内容包括“发票监制章的变更”和“发票名称的变更”。
  (一)发票监制章的变更
  新版普通发票启用新的发票监制章。新的发票监制章形状为椭圆型,套印在发票联票头正中央,内环加刻一细线,上环刻制......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