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普通发票换版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8-11-29
实施时间: 2019-1-1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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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
  为提升纳税服务水平,加强和规范普通发票管理,适应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8〕32号)规定,我局将于2019年1月1日启用新版普通发票。挂牌前原厦门市国家税务局统一印制的普通发票(含企业冠名)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现就新版普通发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换版内容
  新版普通发票与旧版普通发票的发票种类不变。主要区别是票头的发票名称和发票监制章不同。我局新发票监制章样式详见《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启用新发票监制章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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