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财政部门“证照分离”改革事项的具体管理措施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财法[2018]13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8-11-9
实施时间: 2018-11-9
法规类型: 师所资格管理 代理记账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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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本厅各处(室、局)、厅属各单位:
  根据广西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工作的要求,涉及财政部门的具体事项为“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支机构”、“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2项,属于优化准入服务类型。自治区十三届人民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原则性通过《广西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涉及事项具体管理措施》,为做好我区财政系统“证照分离”改革工作,现将《财政部门关于“证照分离”改革事项的具体管理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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