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政府性基金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 冀财税[2018]80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8-9-19
实施时间: 2018-9-19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阅读人次: 248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性基金管理,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降低企业制度性成本,改善营商环境,我们对截至2018年9月15日的政府性基金管理政策进行了全面梳理,编制了《河北省执行的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现予以公布。
  政府性基金收费项目的征收范围、标准、执行期限和资金管理方式等,要严格按照目录清单中注明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凡未列入《目录》范围的项目,一律不得执行,缴费人有权拒缴。收费项目在执行中发生变化,省财政将及时调整并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河北省执行的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
  河北省......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河北省执行的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