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做好2019年煤炭中长期合同签订履行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改办运行[2018]1550号
发文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8-11-27
实施时间: 2018-11-27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99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经信委(经信厅、工信厅、工信局)、能源局、物价局、煤炭局,北京市城市管理委,煤炭、电力、冶金、建材、化肥行业协会,有关企业:
  今年以来,各地区、有关部门和企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扎实推进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做好去产能、保供应和稳价格工作,供给体系质量明显提高。同时也应看到,当前我国煤炭行业仍处于结构调整和新旧动能转换的“阵痛期”,新的供给体系尚未完全建立,对煤炭产运需衔接与合同签订履行提出了更高要求。为指导......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