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印发《关于对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改财金[2018]1704号
发文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共中央组织部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中央文明办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海关总署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商务部 自然资源部
发文时间: 2018-11-22
实施时间: 2018-11-22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80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部门、机构: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社会保险法》《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等文件要求,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跨部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打击社会保险领域违法失信行为,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编办、中央文明办、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附件:关于对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