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压缩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许可审批及报备审核时限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财会[2018]46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8-11-5
实施时间: 2018-11-10
法规类型: 代理记账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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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宁波所属市县不发):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精神,进一步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对照第一批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106个具体事项中对“中介机构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审批”的改革要求,结合浙江省实际,经研究,决定自2018年11月10日起,压缩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许可审批时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许可的,审批时限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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