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关于推行办税事项免填单服务的公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8-6-15
实施时间: 2018-6-15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阅读人次: 180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提升纳税服务水平,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推行办税事项“免填单”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公告所称办税事项“免填单”服务是指纳税人在申请办理涉税事项时,不用自行填写申请表单,直接由办税服务厅窗口工作人员根据纳税人提供的证明资料或其口述内容,通过征管系统打印出相应文书表单,由纳税人核对、签章确认后,办理涉税事项的一种服务。
  二、办税事项“免填单”服务范围涉及税务登记、税务认定、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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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填单清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