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豫政[2018]26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8-7-19
实施时间: 2018-10-1
法规类型: 劳动报酬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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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和《河南省最低工资规定》(省政府令第141号),综合考虑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物价指数、职工平均工资等因素,省政府决定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19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9元;二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17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7元;三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15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5元。行政区域类别见附件。
  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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