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商务委等26部门和单位关于进一步扩大进口若干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政办发[2018]39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8-10-18
实施时间: 2018-10-18
法规类型: 对外经贸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阅读人次: 318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农委、市卫生计生委、市外办、市交通运输委、市市场监管委、市旅游局、市知识产权局、市金融局、市口岸办、市林业局、天津海关、市税务局、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天津银监局、天津保监局、滨海新区人民政府、自贸试验区管委会、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天津分公司、天津港集团、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关于进一步扩大进口的若干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0月18日......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