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实施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证上[2018]556号
发文部门: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18-11-16
实施时间: 2018-11-16
法规类型: 证券综合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664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场参与人:
  为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制度,健全资本市场功能,提升上市公司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起草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实施办法(2015年修订)》等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附件:1.《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起草说明.pdf    
附件2.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pdf    
附件3.《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修订说明.pdf    
附件4.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pdf    
附件5.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pdf    
附件6.《深圳证券交易所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实施办法(2018年修订)》修订说明.pdf    
附件7.深圳证券交易所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实施办法(2018年修订).pdf    
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