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关于武汉市出租汽车经营单位驾驶员个人所得税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6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8-9-30
实施时间: 2018-10-1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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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税率适用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98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机动出租车驾驶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通知》(国税发[1995]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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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关于对《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关于我市出租汽车经营单位驾驶员个人所得税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