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责任保险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2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18-10-31
实施时间: 2018-10-3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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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现就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等责任保险有关税务处理问题公告如下:
  企业参加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等责任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本公告适用于2018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8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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