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发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伦敦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发文时间: 2018-11-2
实施时间: 2018-11-2
法规类型: 股票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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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场参与主体:
  为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伦敦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以下简称“沪伦通”)机制下存托凭证业务的工作部署,规范沪伦通存托凭证登记结算业务,本公司制定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伦敦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试行)》,经履行向中国证监会报告程序,现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伦敦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试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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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伦敦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试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