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伦敦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跨境转换业务指引》的通知
发文文号: 上证发[2018]89号
发文部门: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18-11-2
实施时间: 2018-11-2
法规类型: 股票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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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场参与人:
  为了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与伦敦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跨境转换业务,明确备案要求和业务流程,根据《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伦敦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的监管规定(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伦敦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上市交易暂行办法》等规定,本所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伦敦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跨境转换业务指引》(详见附件),现予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伦敦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跨境转换业务指引
  上海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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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伦敦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跨境转换业务指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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